关于规范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博士后日常考勤工作(试行)的通知

发布人:曾瑛

根据《中山大学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》《中山大学教职工请假管理规定》《中山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博士后管理实施细则》文件精神,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博士后日常管理工作,提高博士后培养质量,现将博士后日常考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 

一、考勤范围

在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

 

二、工作要求

1.博士后考勤工作从2026年5月6日起执行,每位在站博士后每周工作日需至少有3天(含3天)在深圳校区文研院各自平台/团队办公室工作;

2.研究院党政管理办公室负责博士后考勤工作,博士后合作导师协助做好博士后考勤工作,履行检查和监督职责;

3.研究院党政管理办公室将建立博士后日常考勤档案,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。博士后如有病假、事假、婚假、产假、哺乳假、陪产假、探亲假、丧假、计划生育假等情况,根据《中山大学教职工请假管理规定》,需在学校人力资源管理服务平台办理请假手续,并联系研究院及时上系统处理;

4.博士后如有超过5天(含5天)的田野调查等出差情况,至少需提前1天填写《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博士后出差报备表》(附件),经博士后合作导师签字后反馈至ihss@mail.sysu.edu.cn

 

联系人:曾老师

联系电话:0755-23260552

 

 

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

2026年4月24日